网站首页 > 岗位 > 详情

招聘提示:收取培训费、贷款培训,或在录用过程中需支付体检、服装、押金等费用、鼓吹出国出境务工短期内可获得丰厚报酬等都属违法行为,请求职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类似情况,请立即举报。校园招聘违规举报

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漳州市2025届选优生选拔引进公告

5K-10K/月 漳州市 本科及以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点击人次:2294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万才聚漳”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决定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选拔引进一批事业类、教育类(含中小学教育类和高校科研类)、医疗类、企业类(含国企类和民企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选优生”)到漳州市工作,计划引进28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优生引进对象、要求和待遇

)事业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 26岗位详见附件8

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类别II高校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其中,定向安排到“乡村振兴岗”的对象需符合①或②其中一种引进范围至少有1年科技小院等助农助产实践服务经历其他岗位的对象须仅符合①引进范围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到市直、县(区)或开发区(投资区)岗位工作属管理岗的,博士聘任为七级管理岗位,硕士聘任为八级管理岗位;属专技岗且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2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在竞聘级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激励机制。拓宽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交流渠道,期满考核表现特别优秀、贡献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调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并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5)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6)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教育类选优生

A:中小学教育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69岗位详见附件9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

②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其中,引进县(区)级岗位的对象需符合其中一种引进范围;引进到市直岗位的对象须仅符合引进范围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品学兼优,有支教或教师岗位实习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到市属区属二级(含)以上达标校及各县级达标校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0万元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教学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B:高校科研类(含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45岗位详见附件10

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

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

世界排名前200境外大学(指近三年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5、6)博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学习经历。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其中,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中共漳州市委党校)对象仅限符合其中一种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品学兼优,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学术奖励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其中,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引进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对应岗位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安排在闽南师范大学、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等院校岗位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同时,博士还可享受用人单位配套补助并在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安排。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其中,闽南师范大学办理进入总量内控制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医疗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63名(岗位详见附件11):

①全国重点医学院校和重点中医药大学名单详见附件3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的博士后;

世界排名前200境外大学(指近三年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5、6)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的博士后;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学习经历;

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博士及博士后。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市直岗位引进对象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5)品学兼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学术奖励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在市属公立医院及各县(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公立医院工作博士、硕士直聘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50万元、硕士研究生2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博士还可享受用人单位配套补助。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对于引进前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根据学位类别和专业等情况安排1-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卫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医疗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企业类选优生

A:国有企业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28岗位详见附件12

上述毕业生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品学兼优,本科以来须担任学生干部超过一年,任职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该类别工作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引进待遇。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由所在市属国有企业给予相当集团总部中层正职级、副职级(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的薪酬待遇,特别优秀的,国有企业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与选优生自主协定薪酬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2)管理考核。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2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span

岗位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万才聚漳”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决定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选拔引进一批事业类、教育类(含中小学教育类和高校科研类)、医疗类、企业类(含国企类和民企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选优生”)到漳州市工作,计划引进28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优生引进对象、要求和待遇

)事业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 26岗位详见附件8

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类别II高校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其中,定向安排到“乡村振兴岗”的对象需符合①或②其中一种引进范围至少有1年科技小院等助农助产实践服务经历其他岗位的对象须仅符合①引进范围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到市直、县(区)或开发区(投资区)岗位工作属管理岗的,博士聘任为七级管理岗位,硕士聘任为八级管理岗位;属专技岗且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2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在竞聘级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激励机制。拓宽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交流渠道,期满考核表现特别优秀、贡献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调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并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5)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6)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教育类选优生

A:中小学教育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69岗位详见附件9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

②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其中,引进县(区)级岗位的对象需符合其中一种引进范围;引进到市直岗位的对象须仅符合引进范围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品学兼优,有支教或教师岗位实习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到市属区属二级(含)以上达标校及各县级达标校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0万元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教学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B:高校科研类(含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45岗位详见附件10

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

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

世界排名前200境外大学(指近三年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5、6)博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学习经历。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其中,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中共漳州市委党校)对象仅限符合其中一种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品学兼优,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学术奖励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其中,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引进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对应岗位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安排在闽南师范大学、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等院校岗位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同时,博士还可享受用人单位配套补助并在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安排。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其中,闽南师范大学办理进入总量内控制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医疗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63名(岗位详见附件11):

①全国重点医学院校和重点中医药大学名单详见附件3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的博士后;

世界排名前200境外大学(指近三年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5、6)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的博士后;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学习经历;

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博士及博士后。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市直岗位引进对象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5)品学兼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学术奖励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在市属公立医院及各县(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公立医院工作博士、硕士直聘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50万元、硕士研究生2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博士还可享受用人单位配套补助。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对于引进前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根据学位类别和专业等情况安排1-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卫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医疗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企业类选优生

A:国有企业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28岗位详见附件12

上述毕业生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品学兼优,本科以来须担任学生干部超过一年,任职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该类别工作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引进待遇。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由所在市属国有企业给予相当集团总部中层正职级、副职级(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的薪酬待遇,特别优秀的,国有企业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与选优生自主协定薪酬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2)管理考核。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2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

投递说明: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万才聚漳”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决定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选拔引进一批事业类、教育类(含中小学教育类和高校科研类)、医疗类、企业类(含国企类和民企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选优生”)到漳州市工作,计划引进28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优生引进对象、要求和待遇

)事业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 26岗位详见附件8

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类别II高校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其中,定向安排到“乡村振兴岗”的对象需符合①或②其中一种引进范围至少有1年科技小院等助农助产实践服务经历其他岗位的对象须仅符合①引进范围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到市直、县(区)或开发区(投资区)岗位工作属管理岗的,博士聘任为七级管理岗位,硕士聘任为八级管理岗位;属专技岗且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2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在竞聘级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激励机制。拓宽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交流渠道,期满考核表现特别优秀、贡献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调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并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手续。

5)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6)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教育类选优生

A:中小学教育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69岗位详见附件9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

②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其中,引进县(区)级岗位的对象需符合其中一种引进范围;引进到市直岗位的对象须仅符合引进范围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品学兼优,有支教或教师岗位实习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到市属区属二级(含)以上达标校及各县级达标校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0万元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教学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B:高校科研类(含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45岗位详见附件10

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

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

世界排名前200境外大学(指近三年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5、6)博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学习经历。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其中,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中共漳州市委党校)对象仅限符合其中一种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品学兼优,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学术奖励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其中,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引进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对应岗位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安排在闽南师范大学、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等院校岗位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同时,博士还可享受用人单位配套补助并在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安排。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其中,闽南师范大学办理进入总量内控制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医疗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63名(岗位详见附件11):

①全国重点医学院校和重点中医药大学名单详见附件3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的博士后;

世界排名前200境外大学(指近三年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5、6)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的博士后;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学习经历;

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博士及博士后。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市直岗位引进对象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5)品学兼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学术奖励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在市属公立医院及各县(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公立医院工作博士、硕士直聘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50万元、硕士研究生2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博士还可享受用人单位配套补助。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对于引进前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根据学位类别和专业等情况安排1-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卫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医疗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企业类选优生

A:国有企业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28岗位详见附件12

上述毕业生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品学兼优,本科以来须担任学生干部超过一年,任职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该类别工作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引进待遇。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由所在市属国有企业给予相当集团总部中层正职级、副职级(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的薪酬待遇,特别优秀的,国有企业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与选优生自主协定薪酬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2)管理考核。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2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

单位简介

公司立足当好“政府抓人才工作的经纪人、各类人才来漳就业创业的经纪人、技术成果转移孵化的经纪人”的目标定位,重点搭建招才引智综合服务、急需紧缺人才收储派遣、人才教育培训、人才项目投融资、招商引资等五个平台,将围绕 “四个100”的目标(联系合作100家重点院校、聘请100名引才大使、服务保障100家重点企业、参与扶持或投资参股100个人才项目),着力打造一个服务高效、政策聚合、资本运作、项目孵化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提示:在微信扫描关注,可以直接投递简历哟

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规模:50-150人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82号漳州市人才大楼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