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11月18日   点击人次: 1682   

徐州工程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公告

 

徐州工程学院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14名,其中专职辅导员12名,心理咨询教师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愿意长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7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1731日前取得教育部研究生学历认证。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4)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15

2.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2020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手机号码,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下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③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④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⑥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报名方式:报名邮箱xzit2020@163.com。本次报名只接收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岗位编号+毕业院校名称+姓名”,附件中需包含报名登记表和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不填《报名登记表》或所需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考核

(一)资格审查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各岗位的综合素质测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第二环节时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如招聘岗位第一环节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第二环节人选。

4.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和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6.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三)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考核安排等事项都将在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xzit.edu.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所有考核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2021年7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徐州工程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政策咨询

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学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1050360516-83689707

 

附件:1. 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2020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